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基金会的名称是“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”,英文译名是Shanghai Fudan University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,缩写为SFUEDF。
第二条 本基金会属于非公募基金会。
第三条 本基金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汇八方涓流,襄教育事业,支持和推动本市高等教育的长远建设和发展,为国家造就更多、更优秀的栋梁之才。
第四条 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额为人民币400万元,来源于复旦大学。
第五条 本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,业务主管单位是上海市教育委员会。
第六条 本基金会住所为复旦大学,即上海市邯郸路220号(200433)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七条 本基金会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为接受捐赠,管理使用基金用于和高等院校发展有关的各项业务:
(一)接受捐赠:接受社会各界,包括机关、团体(含港、澳、台有关团体、海外华侨团体、国外友好团体)、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捐赠。
(二)管理基金:通过科学、规范地运作基金,使基金实现保值增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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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pyright 2011 © Shanghai Fudan University Education Development Foundation. All rights reserved
沪ICP备09001263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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